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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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北京万通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山西分公司”)与北京万通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通”)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山西分公司已将其对下表(详见附件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和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全部转让给北京万通。中国华融山西分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北京万通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债务偿付义务、相应担保责任和其他义务。
北京万通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表中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或其承继人向北京万通履行相应的合同约定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北京万通办公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河汾路东口国贸B座601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534359000。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北京万通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 人民币、元) | 利息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 人民币、元) | 担保措施 |
1 | 山西乾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河津市华晟能源有限公司 | 83,700,000.00 | 40,565,900.00 |
保证人:山西中鑫洋麻业有限公司、山西宝泰药业有限公司、陈剑锋、刘飞娥;抵质押物:华晟能源65万吨焦炉及相关设备、乾峰煤焦与陈剑锋持有的华晟能源99.9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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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债权文件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转让方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措施”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等。3、本公告清单如有错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方式及内容等,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借款借据、生效裁决(如有)等为准。